各科室:
为了更好的创建健康促进医院,真正实施“远离烟草,珍爱生命”,我院特制定本制度如下:
1.在控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,由控烟工作小组负责本制度的实施。
2.本院职工、患者以及家属一律不得在院内所有诊疗区域、办公区域、办公室、公共场所等非吸烟专区吸烟。
3.吸烟者只能在设有吸烟标志的固定场所(吸烟区)吸烟。
4.在办公室、会议室、工作场所不得设有烟具及烟草有关的物品。
5.全体医务人员应大力宣传吸烟有害健康,使全院的吸烟人数逐年下降。医务人员不得在病人面前吸烟。
6.本院职工、患者以及家属如果发现有在非吸烟区吸烟者,应进行劝阻,劝阻无效可通过文明服务缺陷管理系统报告。
7.每个科室当班医生负责组织进行监督和劝诫吸烟者工作。
8.院内全体医务人员,都要将“禁止在本院内诊疗区域、办公区域、公共场所等非吸烟专区吸烟”作为考评先进个人的必须条件。
9.本制度由本院控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。
10.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。
淮南市第二人民医院
2015年12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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